涉嫌刑讯逼供制造冤案 唐山7民警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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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1:05 法制日报 | ||||||||
涉嫌刑讯逼供制造冤案 唐山7民警受审 本报河间1月24日电(记者马竞曹天健)1月23日、24日,震惊全国的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公安分局民警刑讯逼供案,在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涉嫌刑讯逼供的民警接受法庭审判。
2002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河北省冀东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蒙面入室歹徒刺成重伤,歹徒行凶后逃走。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因与唐某的妹妹曾有暧昧关系,在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下,被迫编造了杀人经过。同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102976.58元。李提出上诉。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不久,温州警方向唐山警方发出协查通报,温州市瓯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述了2002年7月12日凌晨在冀东监狱家属区入室抢劫伤人的事实。2004年11月28日,被关押两年多后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目前此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日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