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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裸死案疑点重重 庭审之日死因仍未确定(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1:54 法制播报

  黄静的母亲 黄淑华:就是黄静不可能病死,至于黄静怎么死的,你要根据这个案情的具体情况侦查。

  解说:2003年6月2日,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姜俊武被警方刑事拘捕,2003年7月8日
,姜俊武被逮捕,罪名是涉嫌强奸中止,2004年4月,在看守所羁押9个月之久的姜俊武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以及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做出法医鉴定,认为黄静是因疾病自然死亡。

  主持人:黄静死亡之后,在她家人的一再要求下,当地警方,公安部,还有国内顶级专家一共进行了四次尸体检验,但因为对检验结果存在分歧,所以从司法鉴定上来讲,黄静的死因始终没有明朗。更让黄妈妈不能接受的是,由于检察机关没有采信南京医科大学与中山大学的鉴定结论,2004年4月,姜俊武被取保候审。

  解说:关于姜俊武这个人,网上的传闻太多了,说他有特殊的家庭背景。据我们了解,今年26岁的姜俊武是湘潭市雨湖区国税分局某科副科长。姜俊武的父亲是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的调研员,母亲是道办事处干部。前不久,我们见到了姜俊武的父亲。

  姜俊武父亲:我可以讲,我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业,没做过任何违纪的事。没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我没请过一分钱的客,没发过一分钱的红包。

  解说:黄淑华通过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介绍,向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该中心主任吴革,自此介入了揭开黄静裸死之迷的工作之中。

  解说:2004年4月7日,吴革律师在黄妈妈的带领下来到了黄静被害的宿舍内,他希望现场气息能够给一位即将开庭的律师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 吴革:我没去之前,可以说在脑海里面,就是说是那天晚上,就是2月23号深夜到2月24号早晨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就放过很多电影,一直在演绎这个过程。

  解说:这是一个60平米大小的两居室,十几平米的客厅只放了一张小桌,小桌上供奉着黄静的0.5平米见方的遗像。黄静的卧室就是案发的现场,根据湘潭人的风俗,亲友把那张不吉利的床烧掉了。除此之外,黄静的衣物、书籍、长笛还静静地留在原先的地方。 长久封闭,缺少人气的室内透着沉闷。室外持久的喧嚣越发显得小屋的安静。人们可能已经遗忘了这里曾经发生命案,忘记一个还没有真正开始人生的少女暴毙。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 吴革:我呆了很长时间,去感觉那么一些东西,触动还是蛮大的,就是一个21岁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还没有真正开始她的人生,就这样就结束了。

  解说:据吴革律师介绍,他原本希望司法部上海鉴定中心能够明确找出黄静的死因,可没想到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上海鉴定中心的法医来到湘潭鉴定却意外发现,原本保存黄静器官标本的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已将心脏烧毁,不复存在了。湘潭市二医院解释说工作人员定期销毁存放在此的标本,在工作程序上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对于吴革来说:这次司法鉴定因此而中止。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 吴革:我们对它是寄有信心的,然后就是说它(司法部鉴定中心)退出了,我们觉得这个问题可能就更加复杂了,甚至我们觉得要想把她的死因搞清楚,可能是就非常非常困难了。

  解说:悬案又填新疑,摆在吴革面前的不仅仅只有这一个难题。在湘潭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之后,湘潭市中级人民检察局没有采信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作出的认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的鉴定结论。

  黄静的母亲 黄淑华:这个时候黄静的案子,公安就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由于证据不足,给他们三次退侦,就没有认真的去侦查。他对的这个证据没有采信,还是以黄静病死起诉,就是当天早上黄静因病死亡,所以检察院的这个起诉书定性不准,事实不清。

  记者:你们当时想过要放弃吗?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 吴革:现在像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也见到黄静的母亲,就是说也介入这个案件,像这个法律援助的事情,一旦介入,就是说一个律师被这样的一个情节所吸引了,你没办法退出了,一般要介入的话,可能只能是奉陪到底了,就是一定要走到底了,就是看看最终是一个什么样状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解说:作为律师,吴革律师内心十分清楚,必须要有一个黄静死因的鉴定,才能够找到这想案件的突破口。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 吴革:疑点并不是我们的优势,只有把问题查清,就是让这个涉嫌犯罪的人罪当其华。

  解说:2004年6月30日,在多方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了5位专家赴湘潭,就黄静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进行医学鉴定。2004年7月2日,他们作出了“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性活动促发死亡”的鉴定结论。这就是关键性的有关黄静之死的第五次司法鉴定。

  主持人:五份法医鉴定各有不同,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由于对检验结果存在分歧,因而在司法鉴定上,黄静的死因仍然是悬而未决。一切的疑问,在案子的开庭之前,没有人能做出回答。

  解说:由于控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40分。最终,雨湖区法院宣布,将该案择日宣判。

  解说:姜俊武的律师在庭上审理过程中,声称姜俊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此进行了无罪辩护。对黄静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不予以答辩。他认为姜俊武雨黄静之间已经有了长达一年的恋爱关系,而且关系很好,姜俊武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充分。

  姜俊武律师:我们为姜俊武做了无罪辩护,我们认为被告人姜俊武在整个行为过程中他主观上没有强奸被害人黄静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暴力,或者是以胁迫的行为强行与黄静发生性行为的客观表现,所以我们对被告人姜俊武全案做无罪辩护。

  解说:但是黄静代理的律师团认为被告人姜俊武的行为是强奸未遂,而不是强奸中止,它是在违背妇女的自由和意志的情况下,实施的暴力强迫行为,符合强奸未遂状态,姜俊武的这种行为与黄静的死亡之间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解说:在法庭上,姜俊武的代理律师还提供三份能证明姜俊武与黄静恋爱关系的证据。但是是不是存在男女关系就可以不构成强奸罪呢?

  姜俊武律师:像黄静这个事件,从一开始我就关注这个事件,我就认为,它是个约会强奸但是约会强奸这个概念就好像婚内强奸一样,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能见度不高,它没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

  解说:16时40分黄静案一审宣布结束,黄静的家属代理律师首先离开了法庭,随后黄静的父母走出了法庭。但是守候在法庭外面的记者,始终没看到姜俊武及其律师。虽然庭审已经结束,但现场的法警一直禁止记者进入。姜俊武及其律师也始终不肯露面。直到17时30分左右,姜俊武的两名代理律师才走出了出来,但拒绝采访。大约十分钟之后,在十余名法警的保护下,姜俊武最终从法庭中走了出来。

  解说:黄静之母认为,女儿的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姜俊武企图强奸黄静未遂。第二阶段姜俊武采取骑跨胸腹部的特殊性行为导致女儿窒息而死应属谋杀。

  主持人:姗姗来迟的第一次庭审终于来了,但它并没有带来结果。取证庭审为什么那么的艰难,也许正如一位关注黄静之死的法学专家所言,这事实上也不能完全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而是体制上的原因。孙志刚案能够掀起我国收容制度的大变革,同样我们也希望黄静案也能促进我国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在黄妈妈的心中认为,惟有证明自己女儿“非自然死亡”的司法鉴定才是公正的,这种看法虽然显得有些“偏执”,但与黄静之死的原因比较而言,这些出现在调查中的,一桩桩无法解释的,又找不到责任人的巧合事件,才是案件真正的谜团。

  解说: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组织了国内最顶尖级的刑法学专家高铭暄、樊崇义、赵秉志、陈卫东四位教授对黄静被害案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意见结论为:

  1、被告人姜俊武在实施强奸行为过程中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应定性为强奸罪(未遂);

  2、被害人黄静的死亡结果与姜俊武主观上存在过失;

  3、被告人姜俊武在行为符合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5项的情形,建议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姜俊武依法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裁量刑罚。(编导:陈聪)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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