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原职员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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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30 新京报 | ||||||||
帮助毒贩空中贩运毒品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高志海侗福和) 昨日上午,市二中院判处35岁的杨旭无期徒刑。法院认为这名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原营运部职员,帮助毒贩从空中贩运毒品的事实成立。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6月3日,毒贩徐国英将装有毒品的纸袋交给身为航空公司员工的杨旭,让其帮忙带上飞机。杨旭明知该纸袋内装有毒品,仍帮助其逃避机场安检。 当日,宣武警方将徐国英、吴龙强抓获。同月14日,杨旭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杨旭运输毒品罪成立。、010-6319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