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终审 罪犯对11年徒刑竟冷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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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3: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彭信琼)昨天,“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在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宣判。 法院驳回了苏文东的上诉请求,维持海淀法院对其以绑架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法庭宣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苏文东对市一中院的终审宣判表现出了抵触情绪,并发出冷笑。宣判后,记者问他是否对自己在中央电视塔的冲动后悔时,“无所谓后悔和不后悔。”苏文东如此回答。 2004年7月9日12时许,来自山东的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为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解决其上访问题的目的,持刀劫持年仅十九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后被抓获。 检方认为,苏文东无视国法,持刀劫持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今年1月,他被海淀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苏文东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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