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海狸鼠皮逃税272万6案犯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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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5:0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吴国清利冰)2名深圳企业的港方投资人会同3名下属以及珠海一公司老总,通过进口集报单报关走私狐狸皮2000条、海狸鼠皮3万条、水貂皮8000条以及进口羊皮4890千克等,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72万余元。昨天,这6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6月开始,龙岗区布吉丹竹头港兴皮草厂港方投资人黄良燕多
仅2003年9月、11月间,杨帆协助张铁柱、刘光明、刘国斋等三人向境外皮革公司联系购买原乌拉圭的海狸鼠皮共3万条,并收取境外皮草公司佣金人民币3万元。在海狸鼠皮交付过程中,境外公司以每条人民币5元作为“通关费”委托杨帆办理货物进口,杨帆又以每条人民币4.7元的“通关费”委托黄良燕将海狸鼠皮走私进口。因港兴厂合同手册被停用,黄良燕即找到颜满辉要求为其提供宏利厂的进口清单进口海狸鼠皮,颜满辉指使自己工厂的报关员袁国标利用宏利厂的进口清单分别于2004年1月15日、2月17日将上述3万条海狸鼠皮走私进口。上述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28.94万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吴国清利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