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圈现场办公:16头猪可执行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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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文/图记者汪仁洪)南充“拍卖判决书”事件峰回路转。昨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执行局会同舞凤镇法庭法官,到被执行人罗裕银家猪圈现场办公,执行赔偿判决,最后,对罗裕银家可执行的16头猪进行寄存查封。 河南南阳某石油单位下岗职工张先志(原籍南充市顺庆区)在南充打赢民事官司。去年12月10日,顺庆区法院为其从被告罗裕银手中执行到2000元钱。为了拿到剩下的7000多元
年关快到了,张先志希望早点拿到执行钱款回河南同家人团聚。南充中院调查后认定:罗裕银家所养的猪非生活必需品,其价值可按市场卖价估算,完全具备一次性执行判决赔偿的能力。于是,南充中院向顺庆区法院发出通知:本月底必须完成该案赔偿执行。 昨日上午8时,顺庆区法院十余名法官、法警汇集舞凤法庭,把张先志及被执行人罗裕银通知到场执行判决赔偿,决定将罗裕银家所养的16头猪(包括种猪及小猪)全部执行赔偿给张先志。 张先志对以猪执行提出异议,认为执行物价值不够判决赔偿,他提出了现金赔偿的要求。但罗裕银称,现金确实没有。1个多小时内,法院先后数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 上午9时许,记者随法官、张先志到罗家,法官们钻入罗裕银家猪圈,对其所养的全部种猪、小猪进行清点登记(共16头),经估算其价值可能高于判决赔偿。11时,法官们研究决定:对罗裕银家可执行的16头猪进行寄存查封,今日上午,法院组织当事双方再接受执行调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