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必须“多吃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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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7:31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月25日讯(记者 张子森)只因消费者消费数额不足100元,省城一饭店竟以税务部门尚未拿到2005年发行的新发票为由,拒绝给消费者开发票。税务部门对此表示,2005年启用的20位代码新发票早在去年年底就已经印制并发行,饭店的说法只是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借口。 市民刘先生前天和朋友到山师北街一家饭店吃饭,共消费了52元钱。结账时他要饭店
昨天晚上,记者来到刘先生就餐的这家餐馆,就餐消费了33元钱。结账时饭店负责人也以同样的借口拒绝给记者开发票,并称税务部门动作太慢,要记者下次来吃饭时一起开发票。 “下次来还是没有发票怎么办呢?”记者问。 “多吃点就有了。”饭店负责人回答说。见记者不明白,这位负责人解释只要吃到100元以上,肯定给发票。 这时,另外一桌客人过来结账,消费了100多元,饭店老板立刻拿出了发票。“这不是有发票吗?”记者问。见记者还未离开,老板有些尴尬地解释说这是去年版的发票。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地税局征管处了解到,2005年开始启用的20位代码新发票早在去年年底就已经印制并发行,该饭店的说法是故意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借口。税务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消费时碰到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的商家,可以到税务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