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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擅"治超"开千元白条 "治超"部门村民行为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7:35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梓林)村民擅自“治超”,在新修好的公路边目测过往车辆,将看似超载的汽车拦截下来罚款。昨日,覃先生拿着村民开具的千元罚款白条,十分无奈:“这和车匪路霸有什么区别?”

  白条是一张小纸条,上面的日期并不确切,写着“收到刘××交来超重1000元。”覃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在柳州市柳南区基隆村办了家机械加工厂。元月23日下午,为
厂里供货的老刘请了一辆货车运钢材进厂,经过村里新修好的公路时,被3个男青年拦截下来。他们说汽车超载了,要交罚款才能开走。双方为此僵持不下,老刘打电话通知了机械加工厂的老板前来交涉。

  机械厂老板赶到现场后,拨通了修建该公路的陆老板的电话。陆老板明确告诉机械厂老板,这几个男青年是他请来守路的。这几名男青年随后和陆老板通话,最后确定要货车交出1000元方可通行。双方交涉了4个小时后,老刘只好交了“罚款”,换来了一张字迹潦草的白条。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拨通了陆老板的电话。陆告诉记者,新公路是他负责施工的,当初在设计上有规定,不允许超过15吨的车子在上面行驶,否则会毁坏公路。公路在去年7月中旬验收之后,村委就在路边挂了不准15吨车辆经过的标识牌。陆说,他作为施工方有保修公路的义务。陆承认,他们对超过重量的车辆均是以目测为标准的,最近已经有几辆车被罚款了。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柳州市公路局“治超”稽查部门,一稽查站站长陈庄说,“治超”是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畅通。村民这种擅自“治超”的行为,如果发生在国道、省道等公路干线上,一旦被执法机关发现,将视为“车匪路霸”来处理;如果这条新公路是村民出资修建的,那么他们有维护和管理该路段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村民并没有资格对任何车辆进行处罚,只有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如公安交警部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等,才能对违规的车辆或个人进行处罚,并且还要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村民们擅自“治超”罚款的行为是非法的。

  作者:毛梓林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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