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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闯红灯罚两百扣三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7:47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司机都有一个印象:在丁字路口,即使遇到红灯,直行车辆也可以通行。但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新交法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同样被视为“闯红灯”,要受到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昨天上午,一辆小轿车在长安街上由东向西行驶到天安门东侧路信号灯时遇红灯,司机直行通过,结果被执勤交警纠正并依法接受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丁字路口直行车辆不受红灯限制。

  在天安门东侧路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过去,丁字路口红灯时,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实际上,随着交通流量日益增加,此情况下直行车辆极易与正在放行的左转弯车辆发生剐蹭或追尾事故。新交法实施后,法律有了明确规定,但仍有一些司机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丁字路口遇红灯时通行。

  作者: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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