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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恋不成 硫酸泼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7: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得知“姐弟恋”无结果后,一女子竟将硫酸泼向对方。昨天下午,南京铁路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2年,东芳(化名)与比自己小6岁的仲明(化名)相识并同居,后来两人前往山东打工。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之间渐渐出现问题,仲明不愿与东芳再继续交往,但东芳却缠着仲明要结婚。2003年11月11日14时许,东芳与仲明来到南京准备转车回老家,在南京火车
站广场,东芳与仲明再次因分手之事发生激烈争吵,东芳一怒之下,用事先装在饮料瓶中含有硫酸的液体泼向仲明。案发后经法医鉴定,仲明左侧面部、左耳、左颈部等部位严重烧伤,构成九级伤残。随后,东芳被起诉至法院。(建坦 彦娜 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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