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28元后才能用 免费澡票逗你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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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31 沈阳晚报 | ||||||||
1月25日,读者孙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她和老伴遇到的一件气愤事儿。 孙女士讲,前些天,朋友给了她几张某洗浴中心的优惠券,说是可以免费洗浴。孙女士看到优惠券上面标明,1月15日优惠就到期了,免费洗浴只能到15日,于是她和老伴于14日上午坐车来到位于长客总站附近的该洗浴中心。来到大门口,发现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持用优惠券的消费者从14日开始,只有在消费满28元之后才能使用”。两位老人来到服务
孙女士问,怎样才算是消费呢?服务员表示,吃饭买水果都可以。孙女士和老伴对商家的“优惠”感到很失望,觉得是个消费陷阱,于是愤而离开。澡没洗成,还搭了4元钱的路费。孙女士感到很不满:“这商家的‘最终解释’难道可以和优惠券上说的不一样吗?” 消协说法: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沈阳市消协新闻事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解释,商家的最终解释是不能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活动,市民要擦亮眼睛,提防“免费”促销背后的消费陷阱。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朱瑞记者电话:888116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