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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取暖器罚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23 沈阳今报

  余甫炎记者常征

  今报讯 前天,南塔电子市场的许某无照经营销售“飞利浦取暖器”,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万元。

  去年11月中旬,许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三次从浙江嘉兴塑胶产品有限公司
以每台85元的价格购进挂式飞利浦取暖器24台、每台110元的吸顶式菲利浦取暖器244台,然后以每台高出进价10元的价格在南塔电子市场出售,还代销吸顶式“PHILIPS”取暖器92台,三批商品均带有菲利浦灯泡有限公司注册商标“PHILIPS”文字字样和带有“飞利浦”字样的商品名称。东陵工商分局在检查时发现,许某共购入“PHILIPS”取暖器268台,售出77台。工商检查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191台“飞利浦取暖器”,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无照经营罚款、注册商标侵权罚款、伪造厂名、厂址罚款共计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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