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尾气取消指定产品地点 司机自选治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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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5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刊登的《交管环保联手剪“黑尾”》报道,在司机中反响强烈。大家普遍认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好事儿,但令他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刚买的新车刚一上路,尾气检测就会不达标?尾气治理为什么非要到指定地点,还要用指定的产品?既然每年年初进行车检,为什么现在又要上路随便拦截车辆进行检测? 李师傅是一位货车司机,2004年刚买了一辆时代汽车,刚上路十几天,车检时尾气排
一位姓林的司机说他的车一年内三四次被查出尾气排放不达标。林先生说:“每次检测不达标,都是交七八百元后,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指定安装一种球状的小装置,再检测就合格了。为什么非要用指定的尾气治理产品,还要到指定地点治理?再者,每年年初进行车检时,其中有一项就是尾气检测,既然已经进行检测,为什么还要在路上设置监测点随意拦车? 对于司机们的疑问,市环境监测中心闫宁副站长说,新车出厂已经国家机动车排气检验中心检测,所以新车一般不会出现尾气排放超标现象。但由于新车磨合不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机油燃烧不充分,可能会造成尾气排放不达标。 对于一些车辆在每行驶三四个月后就要再次进行尾气治理的问题,闫宁说,一般来讲,进行尾气治理后,车辆可正常行驶五万公里以上,最高可达五十万公里。但由于各种车辆车况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治理结果。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机动车车主的权益,今后,石市将不再指定尾气治理产品和尾气治理地点。各种机动车辆在尾气排放不达标时,可以采用任何一种措施进行治理。而自2004年1月1日起,新上牌照的各种机动车只有在尾气排放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环保部门将发放环保达标标志。同时,今后,环保、交管部门上路检测汽车尾气时,将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对目测可见黑烟等有超标排放可能的车辆进行抽检,以防止随意拦截车辆的现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