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竹“收放式”销售 初五未卖出原价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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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14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该市人大提交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修改意见已被江苏省人大通过,禁放10年的烟花爆竹今年春节将得到有限开禁,当地还首创了收放式销售模式——销售点在农历正月初五后未卖出的烟花爆竹,将按原价统一回收。据悉,南京市政府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品种均作了限制:从2月8日(除夕)12时起至13日(正月初五)24时止;玄武等6城区范围内实行有限开禁,雨花台等6区的开禁地点由区政府划定;市供销社受政府委托选择6类109种烟花爆竹作为指定品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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