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航女职员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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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1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高志海侗福记者张咏)35岁的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营运部女职员杨旭,明知朋友徐国英携带毒品,仍通过同事帮其逃避机场安全检查,使2569.4克毒品顺利运输到北京。昨天,市二中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两名毒贩徐国英、吴龙强也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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