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团伙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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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17 今晚报 | ||||||||
本报滨海讯 (记者孙倩琳 通讯员刘淑媛)一个4人抢劫团伙,手持片刀、短斧潜入室内进行抢劫,日前大港法院对其做出判决。 大港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5月28日晚,张某、贾某、张某某、孙某分别乘租来的轿车至大港区迎宾街振业里某楼,先由贾某从阳台进入一单元室内,打开房门后下楼。晚上11点左右,4人携带片刀、短斧等作案工具,由张某在外接应,贾某、张某、孙某进入该单元内
大港法院经审理认为,4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张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贾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张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