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犯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43 法制日报

  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犯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在中央电视塔上劫持人质的案犯苏文东25日领到终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终审判处被告人苏文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000元。

  今年32岁的苏文东是山东省淄博市人。2004年7月9日12时许,苏文东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搂住中央电视塔女检票员孟某的脖子至大厅北侧旋梯下,声称要借此让媒体曝光其上访问题。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在对其进行劝说的过程中,苏文东挥刀自残,后被公安人员制服并抓获。

  据被害人孟某陈述,其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打电话时,被一个人用胳膊勒住脖子,说“大姐,你别动”,感觉后背被刀尖似的东西顶住,这人带着她退至大厅北侧触摸屏处。这时,公司保安、警察都来了,有人同他谈判,让他不要激动,不要伤害无辜。孟某还看见绑匪自己扎了自己腿部一刀。

  一中院认为,苏文东以暴力手段劫持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一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