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服务费”写进协议仍要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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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5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李军)昨天,家住海月花园的单某向本报84499000投诉,几年前她购买南京ADS自动报警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报警系统时,对方在协议上明确规定免收服务费,可如今对方竟突然要收服务费。且不遵守协议,擅自停止报警系统的运行。 单某介绍,她2000年8月装修新房时,南京ADS自动报警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向其推销一种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声称与白下区公安局联网,可提供24小时监控服务。购置此系统
去年底,单某发现报警系统有些电线露了出来,于是让厂方派人上门维护。不料维修人员告诉她,该报警系统早就停了。她立即找南京ADS自动报警有限公司询问,对方证实已停运,原因是其两年未交服务费。若想开通,每月须交50元服务费才行。 “当初该公司称是在搞优惠活动,购置此系统只收设备费,免收服务费。合同上也注明免收服务费,如今怎么突然又要收服务费呢?”单某说。 南京ADS自动报警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该协议是公司工程部经理范某背着公司与单某签的,他对此毫不知情。公司的收入就是靠用户每月交的服务费,怎么可能免收呢?如今,范某已经被该公司开除,对于其涉及危害公司其他利益的事情,目前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单某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要等范某的案子处理完毕再说。 对于该负责人的解释,单某表示无法理解。她说,该协议上不仅有范某的签字,也盖有该公司的公章,因此该公司必须对此事负责。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