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朋友出气持刀砍人 江苏省拳击比赛冠军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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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1: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6日电据南京晨报报道,曾获江苏省青少年拳击比赛青年组冠军的李某,为了帮网友出气,拿刀砍伤他人。近日,南京白下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李某今年20岁,初中一年级时曾被南京市业余体育学校招收练习拳击。2001年他获得江苏省青少年拳击比赛青年组五十四公斤级冠军,被选定为江苏省夺金选手。
2003年2月9日晚上11时,李某和胡某、刘某三人一起在网吧上网时,李的网友吴某找到他,称一个名叫柳某的人以前找过他麻烦,如果是朋友的话就应该拔刀相助,砍柳某一顿。四人随后怀中藏刀冲到一网吧楼上。认出柳某后,对其头部和肩膀一顿乱砍。造成柳某第五掌骨粉碎性骨折、第三四掌骨骨折、面部疤痕超过三厘米、头部疤痕超过八厘米、肢体疤痕超过十五厘米的严重后果。(庞德坤、朱晓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