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夫太马虎 死亡证明书女性被写成男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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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5:43 北京晚报 | ||||||||||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丰台区角门南华小区的张树花家,开门的是张树花的老伴儿郑先生。年已7旬的老人哆哆嗦嗦地拿出了一张“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者看到,从第三联至第五联上面都写着:死者姓名张树花,实足年龄72岁。在性别一栏,第三联上在“男”字前打了一个勾,第四联和第五联上都注明“男”性。随后,记者在郑先生出示的死者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看到“张树花,性别女”的字样,其身份证上的照片分明显示张树花是一位老太太。 张树花的女儿郑女士说,她母亲是本月13日中午因哮喘病发作被家人送到博爱医院救治的,14日下午2时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为其母开据了死亡证明。当时家人都悲痛欲绝,谁也没有仔细检查,也根本没想到医院开出的证明会有问题。 16日上午8时左右,张树花的众多亲友都赶到了昌平火葬场。正待火葬时,工作人员拿着老人的死亡证明有点糊涂:“张树花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呀?”“我妈当然是女的啦!”郑女士说。工作人员指着死亡证明说:“那证明上怎么开的是男的?”郑女士一听急了。工作人员忙说:“您别激动,这证明写错了,可我们也有规定,不能烧。”争执了半天无果,张树花的儿子只好打车赶回医院去改死亡证明。等他返回已是中午12时30分,四五十位伤心难过的亲友已在火葬场等了4个多小时。等丧事全办利落了,已是下午五六点钟,结果一些亲友还误了返乡的火车。张树花的儿子说,家人曾找到医院,但院方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今天上午,博爱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是急诊室大夫失误,开死亡证明时把性别写错了,医院承认有过错,已就此事向家属道歉了,并同意补偿家属300元车费。家属如坚持要求其他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可起诉到法院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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