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药消费者获赔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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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1:2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糖尿病患者张先生没有料到,去某门诊部看病后购买的5.5万元的药品竟是假药。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处北京某中医门诊部双倍赔偿张先生购药款及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03年11月,张先生因患糖尿病到某中医门诊部看病,并购买了“利消克糖宁”90盒,支付药费55800元。张先生后来发现该药已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假药,遂于2004年9月将该门
后该门诊部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终审判决认为畅海门诊部称张先生购药有不正当目的,但所举之公安局受案回执只能证明报案事实,不能证明敲诈事实,故维持原判。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