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殴打女友前男友 芝罘某公司经理宋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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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7:39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27日讯因怀疑女友仍不忘旧情,便非法拘禁女友的前男友,并对其进行殴打、侮辱。日前,芝罘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去年夏天,23岁的女孩肖某与网友陈某相识、相恋。一个偶然的机会,肖某结识了46岁的某公司经理宋某。很快,肖某被宋某的一掷千金打动,投进了宋某怀抱。去年9月,宋某
19日晚9时左右,肖某将陈某约了出来。见面后,宋、肖等五人强行将陈某带到一酒店包房内,非法拘禁7个多小时。期间,宋某等人多次殴打、侮辱陈某,逼问他与肖某交往的细节,并逼迫肖某与陈某对打。案发后,陈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芝罘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因宋某系主犯,且在非法拘禁陈某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做出了上述判决。 (晓波泽英顾磊)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