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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结婚后同床是伴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0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张先生新婚不久,妻子小芳却与伴郎王某非法同居而且还对外自称夫妻。日前,闸北区人民法院判非法同居的新娘和伴郎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2002年3月19日,张先生与妻子登记结婚。在举行婚礼时,他邀请王某担任自己的伴郎。婚后,由于新娘无业,闲居在家,在与王某的交往中相互产生好感,过往甚密。其间,虽经张先生一再劝说,但她仍无悔改。不仅如此,小芳干脆离家出走,在本市虬江路上的一幢
居民楼里,与王某同居并对外以夫妻相称。去年初,张先生发现他俩同居后,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于去年10月26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判处小芳与王某犯重婚罪。

  吴蓉 韩根南(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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