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两死多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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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2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栾磊) 没有驾驶证又酒后驾车,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两死多伤。近日,李沧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多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7万多元。 2004年8月29日22时30分,刘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九水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时突然向左拐,与张某驾驶的客车迎面相撞,导致张某车上乘客于某、于某某、李某等人受伤。于某在
法院经庭审质证认为,刘某无驾驶证且醉酒驾驶车辆,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多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76801.7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