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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玩伴都“挨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42 中国宁波网

  宁波日报讯 (通讯员 范宏雷 钱君华记者周琼)一学生在学校玩耍时,从两米高的横梯翻落导致骨折,孩子的家长遂将学校和一同玩耍的同学告上法院。昨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及其同学合计赔偿11000余元。

  小凡和小锋都是鄞州区一所外来工子女学校一年级学生。2004年10月26日在学校吃完午饭后,小凡和小锋到学校内一横梯处玩,该横梯离地两米,下面有沙坑。嬉闹时,小凡和
小锋发生触碰后从横梯摔下,导致“右尺桡骨远端骨折”。经治疗,小凡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8000余元。小凡的父母认为学校没有尽到保护和管理的义务,而小锋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儿子的受伤,遂将学校及小锋告上法庭,要求两方赔偿各类费用合计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应该有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学校内横梯设置高度达两米,对低年级学生而言存在着安全隐患。所以学校应对此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同时小凡、小锋已是学龄儿童,并受过安全教育,对高度达两米的横梯具有危险性应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故两人负有相同的过错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小锋的监护人赔偿小凡各类费用5900余元,学校赔偿小凡各类费用51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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