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五“油耗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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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45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镇海炼化偷油系列案的审理已进行了一段时间。昨天,5名参与偷油的原炼化职工被镇海法院一审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8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10万元至3万元不等财产,其偷油所得的全部赃款被依法予以追缴。 身为污水运行班班长的蔡某、陆某、童某3人是偷油的主要执行者。他们从2003年5月开始收受镇海特种油品厂负责人卓某的贿赂,帮着他偷油出公司。蔡某等3人在各自当班时,
而作为工程污水运行班大班长的张某是蔡某等3人的顶头上司,在蔡某等人与卓某内外勾结大肆盗油的过程中,张某曾发现了他们的不轨行为,却没有马上阻止,后卓某也给他送来了50万余元的贿赂,张某也就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炼油三部的副总工程师赵某是5人中年纪最小、学历最高的,他收受了现金22万余元和IBM笔记本电脑等物后,为卓某偷油出厂提供了不少方便。昨天,张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