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意见 合格考生名单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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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月26日讯(记者 宋丽娟通讯员高爱文)记者从淄博市招办获悉,为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公正公平,我省要求各级招办和招生单位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我省今天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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