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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租问题起纠纷 17岁少年杀害房东母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2005年1月18日,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一名残疾妇女和她不满3岁的女儿双双死在自家房里,而杀人者竟然是一名17岁的少年。母女惨死家中

  1月18日9:46许,一阵急促的铃声在邹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响起。魏桥镇郭辛村村民郭振明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村郭某家中被盗,女主人兰某被人砍伤。接到指令后,魏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兰某身中数刀,已经死亡,其不满3周岁的幼女被人扔在床底,
也已死亡。

  民警经现场勘察发现,受害人兰某及其女儿系被人用菜刀、铁锤杀死,凶器留在作案现场。同时,在受害人家中租房居住的郑某的工资卡、身份证被盗。凶手浮出水面

  通过对案件情况的初步分析,办案民警推断,此案极有可能系在该村租房的人所为。各类线索和信息不断向指挥部汇总,最后将目标锁定在去年10月份曾在受害人家中租房居住的无业人员马某身上。

  当日20:00许,民警在魏桥创业集团第三生产区对过“宇宙人”网吧,将马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魏桥创业集团职工郑某被盗的工资卡和身份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马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房费纠纷引发惨案

  据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他今年17岁,无棣县水湾镇谷安村人。2003年9月到魏桥创业集团打工,2004年元月份辞职,后一直在魏桥镇游荡,2004年10月起在受害人兰某家中租房居住。因无固定收入,马某无法支付房租,房主兰某便收回房间钥匙,不再让马某居住。1月18日7:00许,马某来到兰某家中,因房费问题与兰某发生口角,马某便用兰某家中的菜刀、铁锤,残忍地将兰某及其不满3周岁的女儿杀死,并从兰某家出租房内盗窃郑某的工资卡、身份证后逃离现场。记者感言:

  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但此案留给我们的教训却十分惨痛,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出租房屋本无可厚非,但是现在很多出租业户对租房者的身份不闻不问,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容身落脚的地点。当然,公安机关在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出租房屋业户的管理和规范。(记者孙长良通讯员 李立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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