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卸货摔昏帮工打赢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1:2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陈召局 沈亚峰 记者 朱晓露)帮人搬东西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义务帮人卸货摔伤的这名帮工打赢官司,获赔3.2万余元。 高风(化名)是王峰(化名)手下的一名雇工。2002年底,王峰承接了某工程公司在镇江的一项室内装饰业务。去年3月23日晚,工程公司用汽车装运高温棉等装饰材料到镇江工地。随后,该公司工地负责人让王峰雇用的工人们帮忙卸货。结果,义务帮忙的高风从车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风作为王峰的雇工,并没有义务为王峰的公司卸货。因此,他帮忙卸货属于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行为。由此引发的伤害,应由工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工程公司赔偿高风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3.2万余元。宣判后,工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驳回了工程公司的上诉请求。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