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为劫财麻药迷倒好友 将其残杀肢解尸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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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1:5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三亚1月26日电(记者 林莹 ) 为劫他人钱财,24岁的重庆籍女子刘朝琼不惜杀人分尸。今天这个罪恶的生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03年10月15日下午,一具无头裸体女尸出现在三亚天涯海角风景区后门附近的草丛中,被放学回家的孩子看见。第二天,孩子的父母将此事报警。而就在这天中午,有人在三亚市迎宾桥下看见一被烧黑的人头。两个举报立即引起了警方的关注。10月18日,真相浮出
谋财害命 妙龄女子杀人分尸 2003年10月,刘朝琼和李艳通过一次聊天后发现李艳有钱可图,于是动了杀人劫财的恶念。 10月14日12时许,刘朝琼买来了两个椰子,将三唑仑药片溶入其中的一个椰子内。准备就绪后她假装给李艳打电话,邀请她到保亭去泡温泉。李艳来到刘朝琼的住处后果然中了圈套,她喝下“特殊”椰子水后便很快昏睡过去。 见时机成熟,刘朝琼立即拿出菜刀朝李艳的脖子上猛砍,继而切割了李艳的脖子。她随后将尸体拖到卫生间内,冲洗现场并刮掉喷射在墙上的血迹,随后把血衣装进塑料袋。然而她只从李艳的挂包里搜得10余元人民币和一部诺基亚手机以及钥匙。 当天下午5点左右,刘朝琼到街上买来1只深绿色的旅行箱和1匝黑色塑料袋,卫生间里,刘朝琼把李艳的头颅装入塑料袋,尸体塞进旅行箱中。一个小时后,刘朝琼把作案凶器、遗弃衣物分别丢弃于三亚湾、胜利路以及大东海附近。 为掠财物 夜潜被害者家中 10月15日凌晨2点,刘朝琼将装有李艳尸体的旅行箱搬到了楼下,乘一辆出租车到天涯海角风景区后门附近,把无头尸体抛到路边草丛中。 3个小时后,刘朝琼带着李艳的钥匙和一把螺丝刀,她偷偷潜进李艳的房间,劫走李艳农行、建行存折各1本,并将李艳男友存放在房内的密码箱撬开,拿走了金戒指、金项链等一批财物。 为了制造李艳“出远门”的假象,刘朝琼把沐浴露、维生素C、D各一瓶以及手机充电器等多种物品拿走。不久她几次用李艳的手机给其男友回短信。一说李艳的手摔伤了,再说李艳病了,最后干脆说有人给了李艳8万元让她到香港去了。李艳男友感到事情过于异常最后报了警。 有恐败露 桥下焚烧死者头颅 15日上午8点,刘朝琼带着李艳的头颅以及存折等住进了三亚旅店309房间,将李艳的头颅藏于房中,并将李艳的部分物品邮寄给昆明的表姐处。随后她买回一只塑料桶将李艳头颅装在其内,并把房门换锁。 次日凌晨2点,刘朝琼被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传唤询问。回来后她立即购买了一瓶汽油,回到宿舍焚烧完存折后,再拿汽油赶到三亚旅店,将李艳的头颅拿到三亚市迎宾桥,到桥下将李艳的头颅焚毁。当晚,刘朝琼再次被公安机关传唤,那时她不得不如实招供她劫财杀人的犯罪事实。 极罪难赦,刘朝琼为劫取财物将李艳麻醉昏迷后杀人分尸,手段凶狠残忍,后果极为严重。今天,刘朝琼为她的滔天罪恶付出代价。省高院核准以抢劫罪判处刘朝琼死刑,宣判后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