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水店货款拿豆腐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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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1:1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豆腐店欠水店一万多元货款,没钱还债便每天送20箱豆腐,水店店员无照出售豆腐时,被城管队员逮个正着。 昨天,一女子沿街叫卖豆腐时,城管队员对其豆腐进行暂扣。该女子说,自己是水店工作人员,因豆腐店欠水店货款,只能用豆腐抵债。水店员工每人先卖完5箱豆腐再卖水,卖不完豆腐还要扣工资。
城管老山分队的执法队员对水店老板罚款100元,并与老山自立市场的经理联系,在市场内为水店老板租个摊位,租金先减免一个月。 线索提供人:李先生奖金50元 作者:谢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