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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维权 找十佳律师”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今后她是我亲生女儿

  孙女士求助:丈夫与前妻所生小孩当时本判给女方抚养,但女方对孩子一直不闻不问,为此小孩只有一直跟着自己和丈夫,自己该怎么办?

  昨日下午2时30分,按照与十佳律师曹军约定的时间,家住万年场的孙艳女士来到了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你可真要帮我出出主意,我现在该咋办?”急于维权的孙艳满脸愁容。

  律师支招

  爱她就大方接受她

  仔细听完孙艳的诉说后,曹军慎重地告诉孙艳,既然小孩已判给丈夫前妻抚养,所以女方将小孩丢下不管已经是一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按照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你的丈夫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我又舍不得丽丽,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4年了。我很爱她。”曹军话音刚落,孙艳就犹豫起来。“丽丽亲妈现在已经再婚,并且有了自己的小孩,估计也不可能再管丽丽了。其实我和丈夫商量过,她妈不管我们管。但我心中又觉得不踏实,如果以后她妈妈找上门,要我们把丽丽还给她,那该咋办?”

  “你喜欢丽丽吗?”“喜欢。”曹军随即告诉孙艳,既然你喜欢丽丽,那不如敞开胸怀大方接受她。人是有感情的,就算她亲生妈妈以后要小孩回到她身旁,丽丽想着你平时对她的好,也不会同意。

  孙艳露出了笑容。“其实我也这样想,但总觉得不踏实,今天听你这么一说,我就安心了。我会把丽丽当亲生女儿来看待。”记者黄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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