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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内保安伸贼手 盗警察财物被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6:4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刘春斌)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天门市佛子山派出所保安陈某在职期间,专门偷取该所民警的财物,总价值2033元。前日,陈某被天门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陈某帮该所所长打扫卫生时,趁机偷走5包香烟;不久,又伙同他人窜至该所民警宿舍,盗走现金400元、1包香烟;此后,陈某又3次窜到民警宿舍,偷
走现金、手机、香烟等物。

  去年9月,陈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纠纷,张某父亲向佛子山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对陈某进行传唤时,陈某主动交代了其盗窃事实。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其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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