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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无防护 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27 沈阳晚报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亲人悲痛欲绝孙海摄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事发现场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痛苦亲人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安装护栏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补课教室

拆迁无防护少年惨死补课路(组图)
  工地凌晨起火后,仍不注意安全施工。1月27日中午11时45分,沈阳工程学院拆迁工地起火不到8个小时后,又一起事故发生———工人在清理火灾现场时,一根从天而降的木方从没有围栏的楼顶扔下,将年仅15岁、正赶去补课的中学生小龙砸死。

  凌晨3时06分,位于皇姑区长江北街的沈阳工程学院(原辽宁省电力专科学校)南教学楼拆迁工地内,正在拆迁的教学楼3楼顶楼突然起火。百米长的教学楼多个教室瞬间被大火吞噬。迅速赶到的消防官兵经过几小时的紧张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记者从几名负责拆迁的民工处了解到,教学楼当时正在夜间拆迁,木方和房梁突然起火。灭火后,民工们又进入楼内,一边清理废墟,一边继续拆迁。

  当天中午12时许,记者接到消息称,一名学生被该工地扔下的房梁砸中身亡。

  12时30分,当记者赶到位于长江北街的原辽宁省电力专科学校院内时,警方正在勘查现场。

  事发现场位于学校南教学楼的西墙下,身穿湖蓝色羽绒服、深蓝色长裤的小龙头北脚南地躺在一片瓦砾中,身边是一根长十几米、电线杆粗细的方形房梁。距离小龙三四米处,一辆蓝白相间的自行车被砸变了形,小龙身边的地上散落着一些课本。

  据了解,当日11时45分,沈阳43中学初二男生小龙,与另外两名同学骑自行车一起到位于工地旁边的电校社区补课。三名同学骑到工地时,通往社区的道路被工地脚手架死死挡住。两名同学扛起自行车穿过脚手架,往社区里走。小龙则绕道从工地里往社区走。“那边正拆迁呢,别从那儿走……”同学的劝阻没有挡住小龙的脚步。

  正当小龙走到拆迁教学楼西侧时,一个庞然大物突然从天而降。一根大房梁重重地砸在小龙头上。孩子身上的蓝色羽绒服立刻被鲜血染红,房梁也被染上一片红色。

  两名同学看到这一情景后吓坏了,他们撒腿跑到电校社区的补课地点,找到班主任老师并报警。

  “我们约好了,补完课后,小龙就和大家一起给我过生日的,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一个男孩情绪激动地哭着说。

  另一位目击者则气愤地指责施工方:“孩子被砸中,楼上的几个工人吓坏了,口里喊着‘砸死人了,砸死人了!’都要跑,一个工头模样的人不让他们跑,还继续让他们向楼下扔东西。我气得和他吵起来,砸了人不救人,还继续干活,太过分了。”

  母亲哭喊不补课孩子不会死

  13时20分许,两名中年男女赶到现场,见到孩子惨状,两人呼天抢地。男子高喊着孩子的名字,痛不欲生,女子则在悲痛之余对着人群大喊:“43中的补课老师在哪儿?就知道补课……”

  小龙的亲属告诉记者,穿红衣的中年女子是小龙的母亲,男子则是孩子的继父,但是与孩子的感情非常好。小龙今年15岁,是沈阳市43中学初二10班的学生。孩子的班主任姓赵,孩子出事的消息就是班主任老师最先通知家属的。这位亲属说:“假期补课是班主任组织的,一个月600块钱,上的都是新课,孩子不敢不补,不补怕开学跟不上。孩子补课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们只知道是在电专院里,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中午12点上课,小龙是11点从家出来的,这孩子学习很好……”

  小龙的母亲则哽咽着反复重复一句话:“不补课孩子不会死!”

  记者看到,正在拆迁的教学楼紧邻一片电校社区,补课地点就在电校社区办公室。记者来到社区办公室看到,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摆着20多张桌椅,墙上还挂着一张黑板。

  社区负责人不在,一名工作人员称,这里没人补课:“那个孩子不是在这儿补课,我听说他们几个是来这里给一个同学过生日的。”

  厉声质问防护栏为何早不设?

  事发后,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家属处理好孩子的后事。但工地的拆迁工作仍在继续。据记者了解,原辽宁省电力专科学校的教学区已经被卖给了高校后勤集团,被用来开发高档住宅,几天前刚刚开始拆迁。据居民们反映,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明显缺乏安全意识。在校区内有13栋居民楼大约700多户居民,而电校社区通往外面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正常的道路,一条则需经过正在拆迁的教学楼。不知为何,正常道路被拆迁工地用护栏拦住了,入口处没设置任何警示,工地仅仅在出口设立了指示牌。电校社区的居民们告诉记者:道堵死了,我们只能从工地走,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昨天上午10时许火灾发生后,施工方在现场架设了防护架,但是并没有安装完毕。小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施工区才发生了意外。

  在沈阳市43中学,值班的王老师称并不知道有学生在补课时发生意外,他会通知校长尽快就此事进行调查。王老师同时表示,放假前,学校就和老师签订了责任状,严禁组织补课。

  当天晚上,记者与小龙的家人再次取得了联系,小龙的家人在派出所已经见到了施工方代表,但双方并没有涉及实际问题。

  律师表态拆迁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少年殒命工地,究竟由谁担责?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崔博文律师就此事表示:由于拆迁单位未在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相关防护设施,另外,盲目拆迁致使通往社区的道路被堵,因此拆迁方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本报记者高寒冰王野蛟实习生金钰刘慧川编后:昨天悲剧发生在这样隐患重重的工地,每时每刻都是生命的陷阱!这样的陷阱我们的身边还有多少?欢迎广大读者举报,我们大家一起来消灭工地上的安全隐患,消灭这些隐藏的定时炸弹!记者热线:818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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