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烟花爆竹危害安全没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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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当日上午11时许,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了解到草场坡村内有人私藏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在3538厂家属区的一处简易民房内查获了这些危险品。民警进屋后发现,在约20平方米的房间里,用木板隔成一个套间,一男子正在屋里用一个蜂窝煤炉子做饭,而就在炉子背后用木板隔出的卧室里,竟堆放着三四箱烟花爆竹,以及3大盘半径超过50厘米的电光爆竹。经过审查,查明王某就是这间房屋的租住者,他自称在屋里堆放的烟花爆竹是他去年卖剩下的。民警当场对这批危险品进行没收,并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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