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儿子商场然后哭穷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周赞马)昨日,欠了债的老陈被湖里区法院送进了拘留所,因为他在答应还朋友欠款的第二个月即将自己的家具商场变更到儿子的名下。老陈解释说,他只是想让儿子知道:老子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有钱。老陈和债权人原本是朋友关系,两家经常聚在一块出门游玩。2000年9月22日和10月13日,老朋友两次借给老陈共30万元
,双方约定月息为1.5%。由于老陈一直没还钱,老朋友将他起诉到法院,老陈答应从2002年6月起至11月,每月偿还5万元,而利息要在2002年12月30日前结清。然而,老陈如期支付了第一期5万元及利息,第二期只付了2万元后,一会说经济困难,一会推说商场资金周转不便等,再也没还钱。至昨日为止,老陈拖欠的本金、利息和诉讼费已经达到了40万余元。而在答应还债的第二个月,即2002年7月22日,老陈即将他自己经营的三层家具商场变更工商登记,转到第二个儿子的名下。昨日,老陈说:“儿子们都以为老子很有钱,我就是想让他们经营看看,这个家具商场其实只是一个空壳,老子没你们想象的那么有钱。”记者问他:“你知不知道你这是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老陈摇摇头说不知道。在执行法官查问老陈的财产时,老陈一会说这层店面已经转租他人,一会说那批家具是家具厂寄售的。在一套标价8000元的石桌面餐桌、餐椅前,老陈说这套高档家具是一个炒股票的人当年赚钱时买下的,这几年股市大亏就将餐桌椅寄给他卖。清点完家具,老陈说道:“我这个家具商场其实是负资产,怎能算转移财产呢?”昨天上午,老陈及家属一直坚持说没办法马上还钱,湖里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老陈处拘留15天。如果老陈不还钱,他就可能得在拘留所里过春节了,老陈对记者说:“过不过年无所谓。”然而当天下午,老陈的家属立刻就筹措了15万元还给债权人,并答应其余钱款分批归还,法院于是解除了对他的拘留。另外,法院昨天还同时做出裁定,追加家具商场的现有经营人,即老陈的二儿子为被执行人。(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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