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受邀为维护“阳光权”的住户作公证
本报讯 (记者廖桂金)最近,鹭江公证处的公证员干起一种奇特的“工作”:记录住家接受日照的情况。原来,一些市民觉得自己的“阳光权”受到侵犯,请来这些公证员取证呢。日前,海口附近某花园的旁边又矗立起一栋栋的大楼,小区部分居民顿时感觉原本光顾他们家园的阳光变得羞羞答答,每天都是从对面大楼的缝隙中露一下脸就不见了。为此,居
民们决定联手向有关部门讨说法,他们请来鹭江公证处的公证员做证据保全公证。2004年12月21日冬至日,鹭江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两名公证员助理和一名专业摄像师来到这个花园。从上午9时开始,公证人员开始记录居民楼接受日照的情况,即日照停留的时间并监督摄影师“全程直播”日照变化。参与现场记录的公证人员说,负责监看的公证员和助理简直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一直得注意光线的瞬间转变,中午不休息、吃饭轮流吃,至下午3时30分结束公证工作时,他们已经眼冒金星。居民们说,他们将拿着这份证据保全公证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寻求法律途径争取他们的“阳光权”。据悉,近年来我市曾经发生过状告职能部门,索讨“阳光权”的案例,而像这样请公证员作证的却极罕见。记者昨日从鹭江公证处获悉,近来他们接连受理多起这类“阳光公证”,因为公证的证据效力高于普通证据,他们所做的证据保全公证书将成为职能部门进行鉴别或由法院进行庭审质证的证据。(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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