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千元的哥 “告官”终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3:54 法制晚报 | ||||||||
北京站前拒载被交通执法罚款 “善意提醒乘客”理由不足 本报讯 (记者李奎)因不满市交通执法总队开出的千元拒载罚单,“的哥”韩师傅向执法总队提起行政诉讼。记 者上午获悉,市一中院对这起“的哥拒载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韩师傅拒载事实清楚,判决维持了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的处罚 决定。
去年6月1日清晨,韩师傅驾车在北京站站前广场出租站(路南侧)排队候客。一女乘客上车后,韩师傅询问其去何 处。当得知该乘客去灯市口后,韩师傅称需绕行,让该乘客下车到路北侧乘车。 见刚上车的乘客很快下了车,两名交通执法人员便走上前对韩师傅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该女乘客进行了询问。同年6 月18日,市交通执法总队对韩师傅处罚1千元。 韩师傅缴纳了这笔罚款后,随后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市政府经复议后,于同年8月25日维持了上述处罚决定 。韩师傅遂向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西城法院认为他“主动对客人讲解行驶路线、善意提醒乘客”的理由不足,驳回其诉讼 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