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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为讨5万欠款奔走4年 政府讨债一样辛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4: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镇政府讨债5万奔走4年

  南充市顺庆区某单位欠该区李家镇人民政府5万多元钱,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但是镇政府没有想到,他们讨债时,一样饱尝了酸、苦、辣的滋味———上级领导来干预,邻乡政府来阻挠。结果,一件并不复杂的执行案久拖不决。

  李家镇政府经过4年多的不懈奔走,近日这张“法律白条”才得以兑现。

  借钱不还老赖输理

  1997年8月、1998年12月,顺庆区某单位前后两次在顺庆区原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共借款48540元。可是,还款期限到时,该单位却迟迟不还钱。不久,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始整顿。1999年,正在整顿的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把该单位告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老赖”还本付息。顺庆区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在原顺庆区辉景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5万元。

  不久,顺庆区法院作出判决,该单位偿还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5万多元。

  政府讨债一样辛苦

  但是,胜诉判决书下来时,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在顺庆区政府个别领导的干预下,辉景农村合作基金会已私自解冻,让欠账单位取走了存款。这张胜诉的判决书对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来说,无异于一张“白条”。

  2000年上半年,李家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整顿结束,其债权依法转移给李家镇人民政府。同年6月,李家镇政府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顺庆区法院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11月12日,顺庆区法院再次前往执行时,欠账单位却聚众阻挠,案件仍未得以执行。

  2003年9月,顺庆区法院再次将被执行人的存款6万元依法冻结,但是,顺庆区政府个别领导又出来干预,辉景乡政府也出来阻挠,结果,顺庆区法院执行人员只扣划到7700元。对此,李家镇政府除了叹息还是叹息。

  提级执行两天摆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家镇政府在“讨债之路”上奔走不息。顺庆区法院虽几经努力,但多以无功而返。2004年10月27日,顺庆区法院请求南充中院提级执行本案。12月21日,南充中院指定南部县法院执行此案。

  “外来和尚会念经”。12月22日,南部县法院副庭长袁方、执行员任增全等法官冒着冬雨严寒赶到南充,调查欠账单位的财产状况。在李家信用社,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存款48600元后,马上快刀斩乱麻,迅速予以划拨。至此,这起受到地方行政干预、一拖4年之久的执行案件,不到两天时间就摆平了。

  律师说法 法院独立审判权不容干预

  南充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律师认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任何机关、团体、组织及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执行工作,顺庆区政府个别领导及辉景乡政府个别干部的干预和阻挠行为,是违犯相关法律规定的,与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相背离。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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