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撞人案开庭 乘客被轧断双腿索赔1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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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00:3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昨日,被称为京城首例的地铁“撞了不白撞”案在西城法院开庭。近来频遇官司的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再次成为被告,被索赔150万。 掉下站台轧断双腿 昨日,原告吴华林因尚在住院,其姐姐和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 去年9月29日上午10时,32岁的吴华林从南礼士路地铁站准备坐一线车到军事博物馆。在下台阶时,他听到了车来的声音,就往下跑,没想到失足掉下了站台。这时列车刚好驶过来,将其两条腿轧伤。 对于事发时的情况,双方都没有异议。地铁公司称,他们发现情况后马上采取了断电措施,并通知警方和急救中心,协助他们救治吴华林。 原告丧失生活能力 法庭用幻灯形式出示了原告的证据———大量照片,当吴华林事发前的照片和截肢后坐在病床上的照片同时出现时,旁听席上传来其老母亲的呜咽声。 吴的律师还出示了南礼士路地铁车站的大量照片,认为地铁公司疏于管理;站台上没有安装用于对乘客安全防护的屏蔽门安全系统,而其工作人员也未引导乘客有序上车。 目前,吴华林的左大腿只剩下8厘米,右腿剩下45厘米,完全丧失生活、劳动能力,他认为地铁公司对这起事故存在过错责任,遂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余万元。 地铁黄线成焦点 地铁公司的代理人在答辩前先向原告表示了同情和慰问。但他们认为,吴华林奔跑失足掉下站台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地铁公司不但设置了黄色安全线,还在乘车须知里做出了“候车严禁超过黄色安全线”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做出的“9·29事故调查结论”,这是由于吴华林进站速度过快不慎掉下站台引发的意外事故,地铁公司不该承担责任。 地铁公司还认为,目前地铁惟一的安全保障就是黄色安全线,全世界的地铁都将其作为安全保障的有效措施。对于对方提出广州等城市的安全屏蔽门,其代理人称不便评价其合理性。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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