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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心仪女孩和别人通话 借手机不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01:2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黄法宣) 黄埔区一男子请心仪许久的女孩来家里作客,当看到女孩给其他男子打电话时,不禁醋意大发,借口手机漂亮要看看,拿到后就不还了。第二天,其又拿走女孩的一部新手机。女孩一着急报了案,该男子没想到的是,原本只是想开个玩笑不料后果如此严重,近日他被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心仪女孩和人通电话 吃醋男“借”手机不还

  2004年7月8日晚上6点多,家住黄埔区的李某(化名)邀请好友杨某(化名)、石某(化名),和自己一直心仪的女孩赵某(化名)到家中作客。期间,赵某电话多次响起,李某听出来是别的男人打过来,顿时醋意大生,但表面上装得像没事人一样。之后,李某借口要拍照,借来赵某的手机,拿到手后马上把赵某的SIM卡拿掉,换上自己的卡,拨打赵某通话记录上的电话,并让杨某两人出去。随后,李某和赵某为手机开始争争抢抢,赵某急得在屋子里哭了起来,杨某两人听到后进入房间劝解,几人又出去一起吃了晚饭,但直到最后李某还是半开玩笑地不还手机,称是因为太在乎赵某才这样做的。

  第二天下午两点,赵某为讨回手机再次来到李某家,哪知旧的不仅没讨回来,自己带在身上的一部价值两千多元的新手机又不慎被李某拿走。

  女孩报警拿回两手机 男子获罪蹲监8个月

  两部手机被人白白拿走,赵某十分委屈,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7月13日,警方将李某抓获,将两台手机发还给了赵某。

  此时的李某还以为这一切只是一场玩笑,没放在心上,直到得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已对他提起公诉,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在庭上,其辩护人认为李某只是不愿意赵某给其他男人打电话而拿电话来玩,且没使用暴力,虽然这种占有的方式不合法,但情节十分轻微,因此,应免予刑事处罚。

  黄埔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李某都是乘被害人不备,将其手机夺走后不肯归还,且案值较大,其行为特征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以此判处其犯抢夺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判决后,赵某感叹“原来开玩笑也要守法,真是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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