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人殴打怀恨在心 1.7万元雇凶杀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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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04: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尹超)因被人殴打怀恨在心,家住高陵县的种永奇以1.7万元酬金雇凶殴打仇人,导致其死亡。昨日,该案9名被告人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9被告人当庭表示,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被打后寻机报复 被告人种永奇现年35岁,高陵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民。2003年12月6日,种永奇被高陵县崇皇乡军庄村村民张斌等人打伤,一直怀恨在心。2004年3月,种永奇伙同朋友王强、王小平多次商量报复张斌。 经预谋,由种永奇出钱,王强负责雇凶。王强通过其朋友张萌找到刑满释放人员李群虎,讲定酬金后,王强带李群虎确认了要打的张斌及其住处。2004年4月,李群虎伙同郭松等4人购买了砍刀等凶器,多次驾车寻机殴打张斌,但一直未能得逞。种永奇得知此情况后,指使同乡张国富设法将张斌约出来。 1.7万元雇凶杀人 2004年5月21日,张国富将张斌约至高陵县姬家乡街道某酒家后,即告知了种永奇。种通过王强联系张萌,并由张萌通知李群虎。李群虎伙同刑满释放人员党俊利、杨三虎、段利平及徐小毛(后两人在逃),由杨三虎同乡王峰驾驶租来的小轿车赶到高陵县。途中,张萌还送来两根钢管作为打人工具。当他们赶到酒家附近时,适逢张斌骑摩托车准备离开。王峰即开车上前撞击摩托车,张斌见状调头躲避。李群虎、党俊利、段利平、杨三虎即从车上冲下,段利平拉住摩托车持砍刀在张斌头部猛砍一刀,刀断为两截。李群虎用杀猪刀在张斌腰部猛捅一刀,在张斌腿部连砍数刀。党俊利、杨三虎则用钢管在张斌身上击打。作案后,几人乘车逃逸。 被害人张斌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种永奇分两次将酬金1.7万元分别付给李群虎、党俊利、杨三虎、王峰、张萌、段利平、徐小毛等人。2004年6月30日,李群虎、党俊利、种永奇等9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故意伤害罪 9歹徒被公诉 昨日庭审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外围着包括被告人家属在内的许多村民。法庭内,9名被告人面无表情地坐在被告席上。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王强等人表示,自己能做这样的事是出于对种永奇曾经挨打的同情和“哥们义气”,所以才想到找人帮忙。其他被告人也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奖励线索提供者赵先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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