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取消32项行政审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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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10:19 燕赵晚报 | ||||||||
租赁房屋不必再交治安许可证工本费,照顾二胎不再收生育费 我省取消32项行政审批收费 本报讯 即日起,32项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被取消。
日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我省设立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公布第一批被取消的32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这些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收费。 据悉,被取消的32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涉及教育、旅游、卫生等18个部门。其中包括:公派出国人员行前教育收费;新产品鉴定收费;出版物发行(零售)许可证工本费;家电维修管理费;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工本费;照顾二胎生育费;专业证书班报名费、培养费;不合格教师培训费;技术合同管理费;社区服务单位证书费;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工本费;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工本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费等。 32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执行收费部门和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