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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集资钱啥时能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15:17 扬子晚报

  本报29日电 今天上午8点30分,淮安市楚州区原淮安商厦的120多名职工手里拿着该商厦与他们签订的还款协议书,聚集在该商厦门前,向该商厦讨要他们的集资款。

  在现场,这些职工告诉记者,淮安商厦1995年1月1日正式营业,在这之前商厦对外招工,他们当时是通过招工进来的,在进商厦上班前,被要求每人交纳1万元的集资费和5000元的经营实施费。虽然不情愿,但为了有份工作,况且,商厦答应三年还钱,所以他们还是按
照商厦的要求交了这两笔钱。上班不到半年,商厦又要求他们每人交2000元的股金、1200元的转正费和220元的服装费。前后,他们总共交了18420元钱。2000年底,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商厦部分职工一直待岗在家至今。这期间,他们曾多次到单位要求还款,单位一直以没有钱为借口推诿至今。2001年9月17日,该商厦与他们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

  该商厦职工高月芹向记者出示了商厦与她签订的还款协议书:2001年9月还300元、2002年12月还1000元、2003年12月还2000元、2004年12月还2000元、2005年12月还3000元、2006年12月还4000元、2007年12月还4000元、2008年12月一次性结清。但她至今只拿到300元,她说现在商厦只同意以3.6折返还其余的钱。另一位女职工则哭着对记者说:“我们就像没娘的孩子一样无法生存,最惨的一家靠捡垃圾来维持生活,一个月只能将就吃上一两顿米饭,眼看春节到了,我们怎么过?”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淮安商厦主管部门、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的工会主席,她告诉记者:“目前,淮安商厦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法院正在清算,还没有到赔偿阶段,职工们的这些钱肯定不会一分不少地返还到位,要有一点折扣,不过3.6折纯属误传。”朱鼎兆 李加美 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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