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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门》门票卡在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09:49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因未能及时收到价值昂贵的《卡门》歌剧票,小范同学以学校收发室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门票损失5000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日前,闵行法院判决驳回了小范的诉请。

  某高校学生小范诉称,去年10月16日那天,有2张价值共5000元的歌剧《卡门》门票将通过邮政快件送到学校。小范焦急等待,直到下午4点半左右才通过电话查询得知邮件已送
到,于是赶至学校的收发室查收。然而,收发室人员已下班,结果到18日上午才见到了邮件,可昂贵的门票是16日晚上的场次,在那时已一文不值。于是,小范拒绝领取该邮件,并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学校收发室人员在收到快件后,按快件上的收件地址的信箱号开具领取邮件通知书,交投入小范的班组信箱,已履行了通知义务,没有明显过错。而小范事先已获知快件将于下午3时到达,却未直接去收发室查询而仅只是通过电话询问,致使无法在当天领取到,自身存在不当之处,故不支持小范的诉请。

  敏谂 忻意(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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