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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持刀拦路打劫同学 母亲声称愿意帮儿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11: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的儿子犯了法,但他还小啊,怎么吃得消,你们把他放了,让我替儿子服刑吧!”26日上午,南充市一位名叫李娜(化名)的妈妈走进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北城派出所,非常认真地向该所民警提出这罕见的“交换条件”。

  少年拔刀威胁同学

  李娜,南充市人。儿子何西(化名)年满14岁,在学校成绩很好,但是最近以来,常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2004年12月16日下午6时,何西等5人在延安路菜市口1路公车站点,拦住同班同学张某等人。何西要张给点儿钱来用,被张拒绝。两人发生口角,何西掏出刀威胁张。双方抓扯在一起。混乱中,有同学头骨受伤。

  母竟想帮儿服刑

  案发后,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何西等人抓捕归案。由于何西已达到法定的处理年龄,1月21日,何西因涉嫌抢劫被顺庆区公安分局刑拘。

  “天哪,我儿刚满14岁,在监狱里如何受得了?”26日,李娜到顺庆区北城派出所拉着教导员青莲的手哭诉:“警察同志啊,我儿犯法,都因为我管教无方,这是我的错,你们就让我替儿子服刑吧,他还小、还要读书啊!”

  见此“舔犊之情”,青莲劝导道:实施投毒、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行为的、年满14岁的青少年,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此后,李娜多次到派出所,希望用自己把儿子换出来,“我去坐牢,我来为儿子承担责任!”

  警方:类似举动要不得

  另据了解,近期果城中小学校周围连续发生多起抢案,作案人均为未成年人和部分在校中小学生,仅中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抓获涉案未成年人10余名,其中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12岁,达到法定处理最低年龄的抢劫犯嫌予以刑事处罚,其他未达到法定年龄的由家长领回管教。警方呼吁,家长和学校要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孩子出事后才后悔不已,更不要采取“帮儿服刑”之类的方法来处理问题,这样只会更加纵容孩子。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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