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浴场更衣室一丝未挂 男子闯入直盯着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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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17:59 新民晚报 | ||||||||
浴场方面不愿承担责任,还出言伤人 女客浴后未着寸缕,没想到竟在浴场女更衣室撞见男子。今天凌晨,朱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羞愤之下和浴场方面理论,对方却表示只能优惠部分浴资,在调解过程中还推卸责任,出言伤人。
男子闯入女更衣室 昨晚7时多,朱女士和朋友在浦东孙桥地区聚会,顺便到孙桥路上一家浴场洗澡。当她8时多洗完澡,一丝不挂地走进女更衣室时,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她身侧的门口走了进来。她定睛一看,对方竟然是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而她身上、手上没有任何可以遮挡身体的东西,顿时傻了眼,愣在了原地,并迅即大声叫起来。而那名男子竟然直盯着她的身体看,还慢吞吞挪动脚步不愿离开。女浴室的服务员听到朱女士的叫声后,跑进来让闯进女更衣室的男子离开,那男子才慢慢地走了出去。 浴场只肯优惠浴资 朱女士和朋友找到浴场的大堂经理反映此事。大堂经理称,闯进女浴室的男子已经找不到了。后来,大堂经理找到那名男子的女同伴,让她向朱女士赔礼道歉。朱女士表示这不该只是赔礼道歉的问题,而是精神上的伤害和人格上的侮辱,提出免除浴资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0元。大堂经理表示自己不能作主,要找老板来。 但是,朱女士和朋友等了2个小时还不见浴场老板的身影,只好出来结账。这时,浴场方面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是那名男客人的责任,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能将朱女士和她朋友原本160元的浴资优惠到120元。无奈,朱女士拨打110报警。 调解不成不欢而散 警方赶到现场后,将朱女士带走做笔录,随后找来了浴场的老板,让他们双方协商解决。浴场老板向朱女士作了道歉,但是当朱女士提出赔偿要求时,对方竟粗鲁地说:“就算赔了2000元也没用——你已经被人看过了!”直到最后,浴场方面仍坚持,只能免单并赔偿300元精神损失费,还一直强调是那名男客人的错,浴场不应承担责任。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朱女士没想到去浴场洗澡竟会遇到这样的事,几个小时中她一直浑身发抖,而浴场方面不仅不肯承担责任,还拿话伤人,这令她非常气愤。朱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实习生陈刚 本报记者陈浩 王勤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