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带鱼俩重量 千里送礼被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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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一盒12.17元的干带鱼,从北京送到新疆,收礼的朋友发现有两个不同重量的标签,便拎着这盒带鱼从新疆来到北京将其退还送鱼者,于是千里退礼引发一场官司。 记者昨天从宣武法院获悉,这种带鱼的生产厂家——北京友年食品厂,销售商——北京长安商场,被买鱼者——来自新疆的刘国彬先生,以盒装带鱼标识混乱告上法庭。宣武法
刘国彬先生称:不久前他在长安商场超市,花12.17元购买了标注为0.338千克、由北京友年食品厂生产的盒装带鱼,奇怪的是该盒包装上还有一个标签标注“净含量500克”。两天后他返回新疆将带鱼馈赠给了朋友。谁想到朋友认为带鱼根本不够盒上标注的500克,不仅如此,收鱼的朋友还于近日到北京来将他赠送的带鱼退还给了他,令他感到很不舒服。为此,正准备回新疆过年的刘国彬先生,退掉了已定好的火车票,来到宣武区法院,与该带鱼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打起了官司。 刘国彬认为:他购买的这盒带鱼标识的含量与实际不符,长安商场的销售行为属无效行为,应依法给其退货,返还货款12.17元,并赔偿他滞留在北京因为打官司而导致的误工费705.74元、住宿费2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