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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表现好春节“放假”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7:0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作为一项奖励措施,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日前作出决定:今年春节期间,部分一贯表现良好的罪犯,将特准回家过年。回家过年的罪犯将分两批离开监狱,首批2月8日启程,2月11日返回。

  有关人士介绍,允许部分表现好的罪犯回家过年,本市已连续成功组织过多年。根据相关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是: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改造
表现一贯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离监期间不致危害社会;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已执行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的,或原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从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已执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的。

  据了解,具体离监回家过年的罪犯名单日前已在各监狱公示。最后获得准许的罪犯,可在家度过3天。第一批回家的罪犯于2月8日离监,2月11日返回监狱。第二批2月11日离监,2月14日返回。

  作者: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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