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开处理一批“蛀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7: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鄂一雄)元月28日,天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去年处理的13起干部贪污受贿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批局级干部。 何吕松,原天门市交通局副局长,兼该市天仙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6月至去年1月,何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5次收受天仙公路建设工程投标方、中标方、工程监理方及承建商的贿赂,共计7万余元。去年4月,何被天门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高康祥,原天门市城市开发公司经理,1996年、1998年两次收受个体包工头所送的现金2万元,构成受贿罪,去年被天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此次通报的案件还包括原天门市中医院副院长万兰章挪用公款案、佛子山镇副镇长胡会平受贿案等。所有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国法处理。 | ||||||||